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7-12193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7〕74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贯彻“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奋力开创今后五年丽水生态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坚定不移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对接全省八大万亿产业,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为方向,坚持提质扩量并举、转型成型并进方针,切实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全面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产业精准招商行动、绿色发展引领行动、对接资本市场行动、两化深度融合行动、精准服务企业行动六项举措,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千亿产业、百亿园区、十亿企业”,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生态工业体系,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遵循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绿色发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不断打开“两山”通道,实现科学发展、永续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的经济化和经济的生态化。
——坚持创新驱动,实施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深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挥信息化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坚持开放合作,实施借力发展。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更大范围融入区域合作,引进和发展高端生产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市县统筹,实施差异发展。实施全市域统筹的产业布局,落实差异化的产业发展定位,推动县域主导产业特色化、精深化、优先化发展,携手打造全市千亿级主导产业。
——坚持服务为先,打造最优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努力营造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家精神、尊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最优环境。
三、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奋力实现全市生态工业“31576”发展目标。
“3”——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态能源及生物医药三大千亿级产业,成为市域主导产业。力争到2021年三大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
“1”——形成现代装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空调配件、泵阀制造、节能环保装备、精品不锈钢、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时尚鞋服、木制玩具、竹木制品、剑瓷石雕文化产业等10个以上具有区域特色的百亿产业集群形成产业支撑;五年累计引进亿元以上工业大项目100个。
“5”——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到2021年,全市产值超十亿元骨干龙头企业达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00家。
“7”——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百家企业上市计划,到2021年,力争全市上市企业达70家,其中IPO企业10家以上。
“6”到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 600亿元,年均增长9.5%以上。
四、培育重点
(一)着力培育千亿级高端装备制造业。突出装备制造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以特色机床、汽车空调及零部件、金属制品、阀门精加工等四大传统块状经济为产业基础,推进特色装备制造向精密化、专用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谋划发展高性能、高精度机床及精密机械产品;提升发展汽摩配件产业,努力提高主流车型配套水平,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阀门行业向精加工领域延伸,提升成套装备水平;积极提升金属制品档次,着力拓展电动工具、小家电、轻质高强铝、钛、镁合金产品,形成规模特色。力争到2021年全市装备制造业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二)着力培育千亿级新材料产业。围绕突破先进基础材料和打造特钢新材产业基地目标,依托现有特钢新材、生态合成革等材料工业基础,着力培育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强度、耐高温、耐腐蚀的新型不锈钢、工模具钢等新型合金材料;积极发展优质水性合成革水性面层树脂、发泡树脂、粘贴树脂和表处树脂等,发展与之匹配的各种水性助剂;重点培育特种合金材料产业,建设钛材料研究院、钛产业园区和钛谷小镇。力争到2021年,全市实现以新材料为引领的原材料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三)着力培育千亿级生态能源及生物医药产业。努力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全面推动太阳能、风能资源化开发,有序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拓展新能源制造新领域,力争到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重点建设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青田水利枢纽、开发区微纳小镇、松阳西凯新能源等重大产业项目。着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快推进维康大健康产业园、众益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到2021年,力争全市生态能源及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工业产值1000亿元。
(四)着力培育县域特色10个以上百亿产业集群
按照目前全市产业发展的现状,重点培育以下特色产业集群,为三大千亿级产业形成支撑。
——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缙云县为核心区,发展特色机床、电器电子等产品,培育高端装备特色小镇,力争到2021年,全市现代装备制造业工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金属制品产业集群:以遂昌县为核心区,发展高性能、高附加值建筑五金和焊接材料,拓展五金工具、休闲自行车等关联产品,建设中国建筑五金产业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金属制品业工业产值达到300亿元。
——汽车空调配件产业集群:以龙泉市为核心区,发展汽车空调零部件及总成,培育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建设中国汽车空调零部件制造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汽摩配产业工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泵阀制造产业集群:以青田县为核心区,大力培育发展阀门精加工,扩大成套阀门产品的比重。重点发展核电阀门,锻件阀门、大口径阀门、高精度阀门、智能控制阀,大型、耐高温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及配套产业,打造浙南高端装备制造业转移承接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泵阀制造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集群:以丽水开发区为核心区,以高效节能电器、智能装备、环境治理装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为主攻方向,打造省内领先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50亿元。
——精品不锈钢产业集群:以松阳县为核心区,按照发展精品不锈钢为产业定位,努力拓展海洋工程、高铁、航空航天、食品制药等新领域用钢管,努力打造国家级不锈钢管产业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不锈钢产业工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以缙云县为核心区,进一步开发高强度、耐高温、耐腐蚀的工模具钢、高速钢等特种钢材料,以及轻质高强铝、钛、镁合金材料,推进钛材料民用产业。力争到2021年,全市金属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丽水开发区为核心区,重点发展原料药、生物提取、中药制药和中药保健品,打造科创产业基地、台湾创业基地、医药产业、健康产业四大特色基地,建设国内有影响力的现代中药材及创新中药集聚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时尚鞋服产业集群:以青田县为核心区,实施品牌战略、总部经济战略,发展精品皮鞋,做精特色羽绒,开发绿色纤维、功能性纤维等新产品,打造浙江时尚鞋服产业示范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时尚鞋服产业工业产值达到150亿元。
——木制玩具产业集群:以云和县为核心区,围绕“云和木玩”和“云和教玩”品牌,完善木制玩具产业链,推进木制玩具产业与幼教产业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全球木制玩具创制中心、中国教玩具研学中心。力争到2021年,全市文体工美行业产值达到150亿元。
——竹木制品产业集群:以庆元县为核心区,围绕家居用品、铅笔、高档木门三大标志性产品,着力推进工艺、产品、模式和市场“四大”升级,打造中国绿色家居用品制造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竹木加工产业工业产值达到100亿。
——剑瓷石雕文化产业集群:以龙泉、青田双核心为引领,突出以“丽水三宝”为代表,重点建设龙泉青瓷小镇、龙泉宝剑小镇、青田石雕小镇,打造传统文化和创意文化相融合的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1年,全市剑瓷石雕文化产业产值达到100亿。
五、工作举措
(一)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到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2.0%以上。一是建设一批创新载体。以创建省产业化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创新服务平台为载体,加快建设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行业研发中心等,着力提高特色产业创新支撑能力。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是培育一批创新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到2021年,累计引进50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选拔科技领军人才100人,建设2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全市争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80家(含重新认定),累计达到500家。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优惠政策,力争5年发放额度达到3000万;深入实施科技金融合作,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免担保贴息贷款;深入实施重点研发项目计划,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等。四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建立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执法维权机制以及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经合办、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产业精准招商行动。
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不动摇,力争5年累计引进100个亿元以上的生态工业大项目。一是突出产业招商。围绕“打造三大千亿级产业”、“培育十大产业集群”目标,深入研究产业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找准招商发力点,突出产业招商。切实提高谋划重大战略性项目、区域性重大项目的水平。二是强化精准招商。深入研究招引产业分布,落实金台温、长三角等“四个目标市场”的分片驻点招商,灵活采取一线招商、产业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活动招商等多元招商方式,提高招商精准度。三是创新招商模式。聚焦降低成本,充分整合资金、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大基金组合招商模式、“园中园”模式、轻资产运作、市场换技术等模式的研究实践,进一步增强投资活力。四是强化项目落地。狠抓项目落地关键环节,切实推进前期项目抓落地、新建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深入实施“绿黄红”三色牌跟踪评估办法,实施分类管理措施。力争5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3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绿色发展引领行动。
以生态工业绿色发展引领转型升级为目标,不断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的一票否决刚性约束,着力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力争到2021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保持在0.32吨标煤/万元以下,全面完成省下达节能减排目标。一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完善落后和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重点实施园区外企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力争5年累计建成标准厂房100万平方米,实现“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以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目标,园区工业产值占比达到90%以上。二是调整能源利用结构。加快天然气、光伏发电、风电等绿色能源供给,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引导用能企业“煤改电”,推广热泵、电蓄热、分布式电锅炉等清洁、高效替代方式。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力争到2021年,全市绿色能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73.2%、67.2%。三是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以节能减排、智能制造、循环化改造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打好“四换三名”组合拳。5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000亿元,全面完成丽水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开展循环化改造。四是严格控制新增高耗能项目。严格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审查,严禁落后工艺技术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0.64吨/万元项目进入。(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对接资本市场行动。
深入实施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融资一批的梯队发展战略,经过五年努力,争取打造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丽水板块”。一是推进企业股改。以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质财源培育企业为重点,遴选上市后备企业后备库,5年累计,新增股份有限公司60家。二是推进企业挂牌。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对接、梯次培育,推动一批优质企业有选择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力加快维康药业、起步股份等重点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步伐。力争到 2021年,全市IPO企业达到10家以上,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60家。三是推进直接融资。着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股票、股权、债券融资,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力争5年全市新增直接融资超过100亿元。四是发展金融中介。到2021年,争取全市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增至50家,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达到 100 家。五是广泛开展企业与金融、项目与资本双对接活动,5年累计举办资本市场业务培训100场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经合办、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两化深度融合行动。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扎实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21年全市信息化发展指数达到0.88以上。一是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开展省、市级分行业“机器换人”试点示范。鼓励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5年累计推广工业机器人1000台以上。二是建设信息经济与工业经济融合互动的产业平台。重点推进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建设,培育形成以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软件研发和信息服务、智慧安防、智慧健康、VR(虚拟现实)等产业为主导的,“互联网+绿色生态”示范区和信息经济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1年,绿谷信息产业园年产值达30亿元。三是深化企业“两化”融合登高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发展应用,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四是创新发展“互联网+制造业”升级行动,加快企业在工业网络、控制系统、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的纵向集成,推动一批工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推进“企业上云”计划,2021年,累计上云企业达到50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精准服务企业行动。
围绕培育生态工业第一经济目标,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行动,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一是聚焦领导重视抓落实。要全力以赴贯彻“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主导思想,努力实现党委、政府工作重心聚焦生态工业,切实营造合力扶工的浓厚氛围。二是聚焦责任清单抓落实。建立部门涉企服务清单,实行问题办理、问题反馈、问题消号以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打造涉企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推行“企业钟点工”、“企业保姆”、“局长代办”、“店小二”等各项服务举措。三是聚焦“放管服”改革抓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标准化+政务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和“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审批服务模式。加强代办服务与招商项目互动,促进前台招商,后台代办,优化为企服务机制。四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把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用地、办事等方面负担的举措落地实处,增强企业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审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营造合力扶工氛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生态工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涉工部门、财政金融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为成员的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统一协调,研究解决生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保生态工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市经信委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持。
一要推进完善产业政策。发挥各县(市、区)的积极性,围绕培育全市百亿产业集群,以产业核心区为牵头单位,按照明确一个重点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一个产业园区、建立一个技术支撑平台、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出台一项产业政策、构建一项服务机制的要求,实施产业聚焦战略。努力实现县域特色产业政策最优、配套最全、人才最集聚、竞争力最强的发展态势。二要狠抓龙头培育“三名企业”。要制定大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引导入库企业编制五年发展规划,培育实施总部经济、挂牌上市、兼并重组等战略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一企一策”。三要全面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6〕7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7〕46 号),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系列减负担降成本的政策,各县(市、区)要适时完善优化扶持工业发展政策,加大对生态工业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改革引领。
一是积极争创全省生态工业试点市。以全域统筹绿色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为统领,以实施生态工业“千百十” 科学赶超工程,率先全省推进园区“两无”目标为切入点,加快生态工业体制机制创新,科学编制省级生态工业试点市实施方案,力争创建“浙江省生态工业示范市”。二是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强化“亩产论英雄”发展导向,全面深化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着力构建差别化的要素配置机制。三是全面推进区域能评和区域环评。建立“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机制,实行行业分类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区域内一般行业承诺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查制度。四是探索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园区的开发职能和“工业经济主战场”定位,加快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建立健全以项目为中心的开发机制、快速决策机制,突出园区的一线招商职能。
(四)强化督查考核。
一是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意见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举措,研究落实具体化、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努力营造重视发展生态工业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到工作到位、支持到位、保障到位。二是加强督查。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经信委牵头制定行动计划的重点考核指标,分别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生态工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市政府领导约谈责任领导。
(五)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的意识,把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政策效应作为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的核心来抓,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大众传媒,加大对实施生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导,曝光负面典型,为全市生态工业发展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件:1.《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主要
目标分解表(2017—2021年)》;
2.《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重点
任务分解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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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分解表(2017—2021年)
县(市、区)
3
1
5
7
6
三大千亿级产业
2021年产值(亿元)
10个以上
百亿产业集群
100个以上
工业招商引资大项目
50家十亿元以上企业
500家高新技术企业
70家挂牌上市企业
600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高端装备
新材料
生态能源及生物医药
集群产值
(亿元)
年均增幅(%)
2017年
2019年
2021年
2017年
2019年
2021年
2017年
2019年
2021年
2017年
2019年
2021年
2021年
年均增速%
全市
1000
1000
1000
20
60
100
20
30
50
284
383
500
35
50
70
600
9.5
开发区
重点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节能环保装备
150
10
3
9
15
1
4
7
73
90
111
11
13
16
70
10
生物医药
100
10
莲都区
(含市直)
/
/
/
2
6
10
2
3
4
16
23
31
2
3
4
79
8
龙泉市
汽车空调配件
200
10
2
6
10
0
1
2
53
67
83
2
4
6
57
9
剑瓷石雕文化产业
100
10
青田县
3
9
15
7
8
13
24
38
54
3
5
8
145
10
泵阀制造
100
10
时尚鞋服
150
10
云和县
木制玩具
150
10
1
3
5
1
1
1
14
20
28
1
2
4
18
8
庆元县
竹木制品
100
10
1
3
5
0
0
1
23
29
37
3
4
5
26
8
缙云县
现代装备制造
200
10
3
9
15
4
6
12
48
62
78
5
7
10
116
10
金属新材料
100
10
遂昌县
金属制品
300
10
2
6
10
3
4
6
12
20
28
6
8
10
38
9
松阳县
精品不锈钢
500
10
2
6
10
2
3
4
16
27
39
1
2
4
43
9
景宁县
/
/
/
1
3
5
0
0
0
5
7
11
1
2
3
9
8
附件2
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一、实施重点产业培育计划
1.分别制定实施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态能源及生物医药三大千亿级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布局和方向。(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以百亿产业集群产业核心区为牵头单位,按照明确一个重点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一个产业园区、建立一个技术支撑平台、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出台一项产业政策、构建一项服务机制的要求,制定实施百亿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各产业核心区县〈市〉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3.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9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4.围绕百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完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功能。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优惠政策,推进科技金融合作,实施重点研发项目计划,推进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7.推进“标准化+”,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鼓励和指导企业申请“浙江制造”认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实施产业精准招商行动
8.深入研究招引产业分布,实行分片驻点招商,定人员、定产业、定地点,实施挂图作战;灵活采取一线招商、产业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活动招商等多元招商方式。(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商务局)
9.创新招商模式,加大基金组合招商模式、“园中园”模式、轻资产运作、市场换技术等模式的研究实践。(责任单位:市经合办)
10.狠抓项目落地关键环节,深入实施“绿黄红”三色牌跟踪评估办法,实施分类管理措施。确保5年引进亿元以上工业大项目100个,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3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经信委)
四、实施绿色发展引领行动
11.实施园区外企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力争5年累计建成标准厂房1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
12.加大重点传统制造业生态化改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每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13.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推动“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责任单位:市房监办、市经信委、市法院)
14.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的一票否决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入控制增量;全面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打好“四换三名”组合拳;推进电能替代、集中供热、集中治污,创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电业局)
五、实施对接资本市场行动
15.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制定落实专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16.支持优势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整合先进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资源。(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17.发展金融中介,到2021年,争取全市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增至50家,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达到 100 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合办)
18.广泛开展企业与金融、项目与资本双对接活动,5年累计举办资本市场业务培训100场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六、实施两化深度融合行动
19.深化企业“两化”融合登高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发展应用,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0.加快实施制造业企业上云计划,深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累计上云企业达到50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21.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开展省、市级分行业“机器换人”试点示范,分行业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 5年累计推广工业机器人10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2.推进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建设,培育形成“互联网+绿色生态”示范区和信息经济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绿谷智慧小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七、实施精准服务企业行动
23.全面深化“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行动,建立部门涉企服务清单,实行问题办理、问题反馈、问题消号以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打造涉企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涉工单位)
24.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代办服务与招商项目互动机制,深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推行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机制。(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25.深入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企业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健全产业发展保障机制
26.加大生态工业政策支持,统筹经信、科技、财政、品牌、土地、能源、环保等政策,形成生态工业政策支持的合力。创建“浙江省生态工业示范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27.深化产融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信贷新品种,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责任单位:丽水银监分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28.强化人才保障。深化实施丽水市“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大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29.加大“三名”企业培育力度,制定大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引导入库企业编制五年发展规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加快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细分市场“隐形冠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
30.强化“亩产论英雄”发展导向,全面深化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着力构建差别化的要素配置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电业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
31.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园区整合。加快建设制造业领域特色小镇,打造生态优美,产城融合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32.强化督查考核,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
33.加大对实施生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导,曝光负面典型,为全市生态工业发展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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