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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7-12161 文号 丽政办发〔2017〕17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拆改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重点突出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的拆除处置工作,进一步改善提升城乡环境,全面推进“无违建”创建。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新增违法建筑做到“零增长”,重点区域存量违法建筑和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违法建筑处置制度体系、防违控违体系、规划体系和农民建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全市创成“基本无违建市”,实现省委省政府“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总体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中村治危拆违行动。按照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的要求,紧盯时间节点,以“拔钉清障”和房屋拆除为重点,“签、拆、征、建”环环相扣,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2017年完成城中村改造10个、面积250万平方米、拆迁5000户以上(详见附件一);2018年底前力争全市所有城中村改造全面开工;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所有城中村改造。

        (二)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开展违法建筑处置。2017年开始到2019年年底,利用3年时间,完成158个综合整治乡镇的违法建筑处置(详见附件二)。其中:2017年,完成50个综合整治乡镇的违法建筑处置,力争完成其它综合整治乡镇拆违处置任务的40%;2018年,完成84个综合整治乡镇的违法建筑处置,力争完成其它综合整治乡镇拆违处置任务的60%。2019年,完成24个综合整治乡镇的违法建筑处置任务。

        (三)开展“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2017年6月底前完成2015年、2016年度已组织实施的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视野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017年新启动实施的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视野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整治,力争完成2018年度拆违处置任务的20%。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018年新启动实施的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视野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整治,力争完成2019年度拆违处置任务的30%。2019年完成整治当年启动实施的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视野范围内违法建筑。(详见附件三)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进度安排,并于3月15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送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一是排查治危拆违行动中城中村所有违法建筑;二是排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158个任务乡镇的违法建筑;三是排查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视野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范围不包含各地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及已列入小城镇整治项目行政村)。排查的每个点位要明确地点、面积、建筑性质等(详见附件四、五、六),建立治危拆违行动中城中村违法建筑数据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数据库、“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沿线违法建筑数据库。并将排摸的问题点位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报送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按照行动任务时间安排,对整治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进行处置。同时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管队伍,强化重要区域、核心部位和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防止问题反复。

        (四)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1月—12月底)。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度进行督查,按年度进行考核,在2019年底进行全面验收。对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点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整治行动“无死角、无盲区”,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督查考核,同时分别纳入“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治危拆违,小城镇综合治理和“六边三化三美”的考核内容。

        四、 职责分工

        城中村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由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市小城镇整治办(市治危拆违办公室)、市“六边三化三美”办公室协同配合,属地政府负主责,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能抓好落实。

        (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是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方案制定、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

        (二)市直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好各专项行动。市治危拆违办公室对城中村治危拆违工作总牵头,并将城中村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列入督查、点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小城镇整治办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牵头,并将小城镇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列入督查、点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六边三化三美”办公室对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总牵头,并将沿线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整治行动列入督查、点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落实上级交办的相关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丽水绿色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加强对行动项目的业务指导力度;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要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细化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切实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围绕本次“拔钉战”的重要节点,充分借助广播、短信、文化墙、公告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策划以图文专版、综述报道等方式推出深度报道,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取得的良好成效进行广泛宣传;要借助媒体和社会监督力量,对推诿扯皮、借故拖延、整治不力的问题予以曝光,营造舆论声势,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强化督查,定期考核。市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季度一推进,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评估、三年算总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适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把违法建筑“拔钉战”专项攻坚行动列入对县(市、区)、丽水开发区日常考核、点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管理。

        (四)完善制度,严格追责。完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落实对新发违法建筑的监管、查处,全面管控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级的监督作用,强化行政问责、领导约谈等制度运用,确保行动效果;加大协调管控力度,推进依法拆违处置与长效管控相结合,通过环境改善和建设成果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附件

        丽政办发〔2017〕 17号.cebx

        附件

        附件1:2017年城中村治危拆违计划分解表.doc

        附件

        附件2:丽水市小城镇综合整治分批达标三年计划名单.doc

        附件

        附件3:丽水市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沿线违章建筑“拔钉战”专项攻坚行动线路清单(0207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4:城中村治危拆违行动存量违法建筑调查表.xls

        附件

        附件5: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存量违法建筑调查表.xls

        附件

        附件6: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沿线存量违法建筑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