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亲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能继续贡献社会。
如果您自愿在身后捐献角膜、器官和遗体,可下载报名登记表,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征得家人的同意和配合,填写完整后分别邮寄或送至相应地点。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志愿捐献者填写完整后,送交(或邮寄)至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志愿捐献者应慎重考虑并征得家属的同意。无家属的情况下填写委托人一名,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志愿登记表》家属姓名这一栏无须家属亲自签字。《志愿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机构和自愿捐献者本人保存。)
从2014年4月起,公众也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邮寄地址:
杭州市秋涛北路324号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收
邮编:310020
人体器官捐献咨询电话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0571—85043999
丽水市红十字会 0578—2091955
莲都区红十字会 0578—2158116
龙泉市红十字会 0578—7113191
青田县红十字会 0578—6829235
缙云县红十字会 0578—3311528
遂昌县红十字会 0578—8131399
松阳县红十字会 0578—8078252
云和县红十字会 0578—5525869
庆元县红十字会 0578—6123132
景宁县红十字会 0578—508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