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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02 17:37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 1 )

        (二)机构设置........................................................................................................................( 5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4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

        四、名词解释..........................................................................................................................( 23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等组织和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国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问题,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配合做好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指导县(市、区)处理民族宗教方面问题,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分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交流活动并办理相关事宜。

        7.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负责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工作。

        8.负责依法管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及其他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推动全市宗教中国化发展进程。指导督促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负责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10.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联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负责开展乡贤统战工作。

        11.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统一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以及对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等。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负责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浙江省归国华侨证》核发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

        12.协助管理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指导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管理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

        13.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28.07万元,支出总计1,528.0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1,642.3万元,下降51.80%。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了市侨办牵头的中南布拉格(华侨城)项目补助资金;二是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04.2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0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2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26万元,占68.8%;项目支出476.81万元,占3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8.07万元,支出总计1,528.0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642.3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了市侨办牵头的中南布拉格(华侨城)项目补助资金;二是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5%,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山哈市集、第二次全市民族乡镇例会等活动延期未举办,参加义务森博会规模缩小;无法按计划组织海外侨胞侨商外出开展红色之行等活动导致部分资金未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8.94万元,下降28.49%。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全面开展、部分项目实际进度和其他有关因素的影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6.43万元,占78.9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4万元,占6.17%;卫生健康(类)支出227.4万元,占14.8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5%,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全面开展、部分项目实际进度和其他有关因素的影响。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活动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二是因省里十四五规划名称和内容变更,我市参照进行变更为《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规划》,内容也进行了大调整,因此2021年度未能完成编制发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3.29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活动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开展;二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部分资金延后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调整导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调整导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专班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29万元,支出决算为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调整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69.2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全面开展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无安排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97万元,下降34.1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69.29%。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累计31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46批次,累计31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5.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全面开展等;比2020年度减少44.92万元,下降18.27%,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全面开展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6.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3.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共涉及资金476.81万元。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统战专项项目《统一战线在行动》栏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统战专项项目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徐  嵘

        联系电话

        2098753

        地     址

        丽水市花园路1号

        邮编

        323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算金额(万元)

        56.00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51.05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56.00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会议费

        56.00

        2.43

        办公费

        1.34

        委托业务费

        17.88

        培训费

        10.40

        其他商品和服务

        19.00

        支出合计

        56.00

        51.05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预期及调整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络界人士、知联会人士等的思想政治共识,广泛团结和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和网络界代表人士、知联会代表人士,加强新的社会阶层、网络界代表人士金额知联会代表人士等队伍建设。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

        一是成立了全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召开丽水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现场会。

        二是举办丽水市第六期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

        三是编制完成《丽水市统一战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四是完成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课题。

        五是百年航程赤子侨心主题展示拍摄制作。

        自评结论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及手机

        刘云飞

        市委统战部

        办公室副主任

        0578-2091790

        13666551293

          

        市委统战部

        财务人员

        0578-2098346

        15005788163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年   月  日

        统战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0万元,执行数为51.05万元,完成预算的91.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立了全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制定丽水市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表,实行“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督查,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督查、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我市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工作举措、工作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切实推动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召开全市推进会。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建立清廉民企建设督查机制,对辖区9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举办丽水市第六期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来自全市9个县(市、区)新联会、网联会及社联会的50余位学员参加培训,提升了参训学员们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拓宽服务社会发展思路和能力,坚定了大家助力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丽水市统一战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3月8日正式委托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编制《规划》。编制小组主动来丽参加市委统战部务虚会、对接各相关部门、赴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着手开展规划编制。初稿形成后,编制小组与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就《规划》思路与修改建议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完善形成修改稿。同时组织统战部分管领导和处室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于10月22日征求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市直属各有关单位意见。11月16日召开评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2021年12月26日《规划》正式印发实施。四是组织涉侨史料征集,选送18件(套)图片、视频及涉侨文物史料入选参展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举办“百年航程 赤子侨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活动;牵头丽水日报社制作《侨心向党 赤诚报国》宣传片,在特展活动期间循环播放,为扩大丽水“中国侨乡”美誉度、宣传推介丽水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课题研究,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摩擦负面冲击的背景下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检视了我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与措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清廉民企建设是全面贯彻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抓手,需要企业的支持,也需要各职能部门合力推动。二是从创业和培育环境看,要素供给有待加强;三是从政务和政策环境看,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四是从预期和信心看,民营企业主获得感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和政策宣传并举,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二是坚持优化环境和自身升级并举,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三是坚持主动服务和诉求速办并举动,帮助民营企业纾因解难;四是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五是坚持人才业务和政治安排并举,不断加快企业家成长。一是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倡议,并根据制定的任务书、时间表,由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民企清廉体系建设,坚持五动,增强五力系统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坚持助企惠企核心,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将清廉制度、清廉文化、清廉行为规范等融入企业日常经营发展之中,探索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清明、清朗、清新的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打造“浙丽同心·清廉民企”品牌;二是将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的新阶层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落实市县两级新联会、网联会的学习制度。加大工作创新,丰富办班的形式和内容,注重建立和完善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坚持思想引领和政策宣传并举,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坚持优化环境和自身升级并举,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坚持主动服务和诉求速办并举动,帮助民营企业纾因解难;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坚持人才业务和政治安排并举,不断加快企业家成长。四是立足“生态是最大优势、发展是最重任务”的基本市情,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和作用,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斗争本领,创新突破,奋发有为,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加快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贡献智慧、奋力担当。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统一战线在行动》栏目经费项目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徐嵘

        联系电话

        2098753

        地     址

        丽水市花园路1号

        邮编

        323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算金额(万元)

        35.00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33.43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35.00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0

        33.43

        支出合计

        35.00

        33.43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预期及调整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系列庆祝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动员全市统一战线各领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为我市“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贡献统战力量。

        组织全市统战系统“同心跟党走、迈向新征程”文艺晚会。发动统战系统干部成员在统一战线成员中开展学习讲演活动,宣传百年党史、浙西南革命精神、统一战线工作史、多党合作史等;开展学习讲演,宣传统一战线工作史、多党合作的光辉历史及其历史担当,在共筑中国梦中贡献统战力量。

        自评结论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及手机

        刘云飞

        市委统战部

        办公室副主任

        0578-2091790

        13666551293

        傅洁

        市委统战部

        财务人员

        0578-2098346

        15005788163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统一战线在行动》栏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3.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扩大了我市统战信息宣传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提高了统战宣传信息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参考决策的水平;三是信息宣传工作呈现新气象,展现新面貌,实现争先进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策划针对性和时效性还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还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构建以统战部为龙头,以成员单位、统战系统单位、统战组织为骨干,各直报点为基础,基层统战信息员为前哨的统一战线大宣传工作格局,拓展工作广度,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创新运行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让统战信息宣传工作运转顺畅起来、不断增强工作活力。三是坚持实效导向、创新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好质量关和水平关,增强信息宣传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社会传播度、影响力。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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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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