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协调市级重大统战活动,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反映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市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市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台湾各界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等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统战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并在人事安排和贯彻统战政策方面进行指导。
10、承担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市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委统战部2021年收支总预算1899.49万元。
(二)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1年收入预算189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49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1年支出预算1899.4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3.69万元,占43.36%;日常公用支出235.27万元,占12.39%;项目支出840.53万元,占44.2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9.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99.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9万元。
(五)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9.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85.72万元,主要是一是减少了市侨办牵头的中南布拉格(华侨城)项目补助资金,二是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境外工作专班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3.82万元,占92.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38万元,占4.97%;卫生健康(类)支出51.29万元,占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480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乡镇补助、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
(2)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港澳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港澳侨台工作事务。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13.2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通讯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侨务研习活动,涵养侨务资源,推进招商引资等经费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10.53万元,主要用于侨务工作经费、教育培训经费、部机关日常工作经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数据库(数字转型)、世界丽水人联谊总会分会成立经费、乡贤经费、党派干部活动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3.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4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1.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7.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51.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支出。
(六)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5.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4万元,增长 93.2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3.29%。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华侨、宗教界人士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支出相对减少,基数较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车辆保留。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94万元,下降14.2%,主要是人员增减及其他日常工作实际开展等原因导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委统战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委统战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0.5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港澳事务(项):指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指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