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统计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统计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统计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统计部门统计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市本级)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2 20 — — — — — — 22 8.89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统计部门统计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 — — —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统计部门统计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 — — — — — — — — — —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统计部门统计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宗数 涉及金额 (万元) 宗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 — — — — — — — — — —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3.“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表五 统计部门运行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后办案情况统计表 实施部门 简易程序处罚案件数量(宗) 普通程序处罚案件数量(宗) 备注 市统计局 — — 10.20-12.31没有处罚案件 说明: 1.“处罚案件量”的统计时间为10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录入系统内的正式案件数量(受理量)。 2. 没有使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的部门可不填写案件数量,但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第二部分 统计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2宗,罚没收入9.54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统计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统计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宗,予以许可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统计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统计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统计0%。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统计0%。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统计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统计%;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统计0%。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统计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统计%。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统计%;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本部门0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统计%。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统计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统计0%。 本部门2020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统计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统计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统计0%。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统计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统计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统计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