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4月28日至5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丽水市台办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台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台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办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把握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由办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15日下午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的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4项内容30个具体问题,制定98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先后6次召开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整改责任,分析整改情况,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查落实。办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研究重大问题,带头开展批评教育,带头开展督促检查,带头真整实改,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牵头责任,加强指导督查,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抓好分管事项的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审核把关,逐个整改,逐个销号。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截至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98条整改措施,已有93条完成落实。期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6次,批评教育6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3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27个,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9项,收回违规资金0.4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对台有关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对台政策宣传。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办领导对对台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对台宣传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分解落实宣传信息工作任务,形成对台宣传工作合力。四是加大对台政策宣传力度,将国台办、省、市“惠台”政策汇编成册,发送台胞台商。利用两岸媒体、同乡会刊、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及“惠台”措施,讲述丽台交流好故事,扩大丽水在台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推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牵头召开落实我市惠台政策推进会。目前已收集10个市直部门的23项操作细则。二是配合市政协开展惠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调研活动,督导惠台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初步形成《服务台企用好台资 激活台智引进台技 构筑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新高地》调研报告。四是坚持市县联动、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对台交流品牌项目建设。开展对台交流活动9次,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共祭轩辕黄帝大典”活动,缙云县仙都被省台办授予首个浙江省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三)强化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一是8月组织台湾南投县茶文化交流团一行16人赴庆元台湾农民创业园考察交流,积极开展招商宣传推介。组织全市台办系统负责人一行9人赴台州、绍兴学习考察台创园、交流基地建设经验,形成考察报告,就推进我市涉台园区建设、对台交流基地创建等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二是聚焦生物科技、健康养生、农旅融合、农业深加工等产业,加大对台引资、引智、引技力度,推动丽台产业对接合作。共吸引台商30余人次来丽考察,引进台商投资创业项目2个,引进台湾专业人才和台湾青年来丽就业创业10余人。三是加强与开发区、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台资项目信息3个,积极做好有意向台商的跟踪服务工作。
(四)强化台联会作用发挥。一是加强与市台联会对接,积极发挥台联会作用,充分借力台联会做好旅台乡亲数据库的排摸,进一步完善旅台乡亲基础数据。二是制定市台联会2019下半年配合工作清单,明确工作重点,使台联会在开展“两会”交流、加强旅台乡亲联谊、推进我市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关于“因公赴台交流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赴台团组调控。一是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下半年赴台团组计划调整方案,适当减少农旅和民宿考察团组,增加赴台经贸考察团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因公赴台交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因公赴台团组的计划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对该问题进行剖析检查。办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建立预审机制,增加任务鉴定审查和纪律审查,加强赴台人员身份确认及任务鉴定监督。三是研究制定因公赴台交流审批流程图,落实责任处室、责任领导的审核把关职责。
(三)加强行前教育工作。一是修订行前教育通稿,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内容,并按最新通稿对赴台团组进行行前教育。二是建立行前教育通稿及时更新制度。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赴台行前教育工作。
(四)加强归后总结工作。一是对因公赴台团组进行行前教育时,对组团单位的归后总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对赴台团组归后一周内,给组团单位发送告知函,提醒其在一个月内按要求报送归后总结。三是严格做好归后总结的审核把关。
三、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办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修订完善《市台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的都事先交由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办主要领导再次提醒,今后对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未按制度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保密工作。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市保密局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保密教育提醒。二是制定《市台办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三是认真落实保密管理制度,配备保密屏蔽柜,严格涉密文件管理,开展保密专项检查,严格保密管理。
(二)加强涉台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2019年度市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等,进一步提高对涉台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三是相继召开办公会议、涉台舆情分析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对选人用人不严谨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政策学习,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业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丽水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丽水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职级套转晋升工作。四是按规定做好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
六、关于“决策机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严格执行市委建立办公会议制度的决定。二是修订完善《市台办工作规则》和《市台办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有关制度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讨论、依次表决,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七、关于“机关党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支委会,办领导对机关党建存在问题进行剖析。二是办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增选一名支部委员,制定机关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由宣传委员负责学习计划的制订工作。四是完善《市台办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位办领导上党课1次以上。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当事人退回违规领取的讲课费500元和春节慰问品价值966元。二是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三是制定《市台办外出授课管理制度》,规范外出授课管理。四是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办领导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在半年度廉情分析会上进行报告。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优化“三服务”工作。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7月会同相关部门到遂昌等4个县台企开展调研,8月到庆元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三服务”活动,提供政策指导。三是用好“浙江省‘三服务’小管家”平台,建立台胞台商反映问题清单,持续做好督促落实和跟踪服务工作。共录入清单14项,已全部办结。四是完善《市台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莲都区碧湖镇堰头村开展扶贫结对调研工作。由办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台胞台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基层对台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办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现有制度的梳理,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工作。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9项,明确工作流程1项。三是核查全办党员身份,明确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工作由宣传委员负责。四是严格执行工作处理流程制度,对报送材料严格按程序做好审核把关。
(三)强化干部担当作为。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开展“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实干担当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二是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将平时考核、日常考勤、执行制度、遵守纪律等情况与年度先进评选、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挂钩,拉高工作标杆,强化争先创优。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和监督检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5次,开展干部提醒帮助谈话7人次。
十、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因私出国(境)制度。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完善《市台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流程、停留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人员对我办因私出国(境)管理进行专题培训指导。
(二)严格因私证照管理。一是办领导对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明确因私证照管理的责任处室,落实管理人的责任。三是加强干部教育,提醒全办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市台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证照的上交工作。目前,全办干部职工的10本因私出国(境)证照都已集中保管。
十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半年度廉情分析会,办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补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严格执行每季度廉情分析制度,办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四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制度。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其他干部,处长与其他工作人员共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五是深入查找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共找出单位权力清单9项,风险点10个,建立制度17项,防控措施18项。
十二、关于“风险防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内控监督。一是调整市台办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内控小组人员认真学习内控管理知识,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内控办每月向办领导班子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明确内审办负责加强对内控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回头看”,对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完善防控措施。
(二)规范公务接待。一是完善《市台办公务接待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按规定、按标准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电话记录接待的比例。今年以来,我办电话记录接待占9%,在财政控制数以内。
(三)规范礼品管理。一是完善《市台办涉台公务礼品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礼品使用监督管理,本着节约、可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库存礼品,降低礼品库存数量。共消化使用库存礼品71件,比去年底减少57%。三是严格礼品采购、领用审批,建立礼品管理台帐,规范礼品领用登记、出入库管理。四是力行节俭节约,严格按需求采购礼品,做到一团一清。
十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收邀违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207.6元。二是完善《市台办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审批的程序、权限和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业务学习,参加会计人员再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十四、关于“对市台联会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市台联会的监管。一是制定《市台办关于加强市台联会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台联会经费预算编列、转拨、使用的监管。二是指导市台联会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市台办相关负责人参与经费报销审核的环节,加强财政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三是指导市台联会聘请万邦会计事务所负责会计工作并签订合同,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离。四是加强市台联会相关人员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学习,提高财务业务水平。
(二)规范市台联会礼品管理。一是指导市台联会认真学习领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涉台公务接待和礼品赠送工作。二是办领导对市台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指导市台联会进一步规范礼品采购、使用管理,并加强对市台联会礼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赠送礼品。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市对台事业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整改任务。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还未完成的整改措施,继续抓好责任落实、跟踪督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各项整改任务。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提高整改效果。把巡察整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弘扬践行“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对台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全市对台工作上新水平,为促进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台办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0361(工作时间);传真:0578-2090658;单位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台办,邮编:323000;电子邮箱:125707820@qq.com。
中共丽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