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已对2022年8月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拟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人民路597号海关大楼313室(邮编:323000)。来信请注明“《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4032777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8日。 联系人:陈晓英,联系电话:2161115。
附件:《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9日
《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