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委、市委对建设法治政府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将宪法、民法典和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2020年,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局党组会议共召开7次会议学习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疫情防控,将法治思维贯穿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定“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实施方案,将法律服务和宣传融入抗疫和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尊法、依法、守法抗疫。通过微信、QQ工作群向企业发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实务百问百答,引导商务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项规定。将抗疫期间开展的抗疫知识、政策法规、一线抗疫检查、物资保供等相关材料汇编,在市司法局“丽水市普法责任单位吹响疫情防控‘集结号’(二)”中作为篇章之一进行宣传。 (三)强化法治宣传,将普法责任制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抓好共性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开展个性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浙”里有“援”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微信群,邀请涉外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外经贸企业突出反映的难题和疑问,结合企业关注的热点和相关政策,提供摩擦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国际卫生条例解读等法律服务,接受咨询500多件,涉及400多家企业。举办“护航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商务普法行动,指导企业按《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展经营,共40多人参加了培训。以信函形式向全市200多家外资企业解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引导企业准确报告投资信息,全面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举办“疫情之下境外投资企业的运营风险与防控”的线上法律知识讲座,100多人参加,了解了印度等国家投资现状和境外投资运行面临风险及应对措施。 (四)强化能力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我局现有执证人员14人,执证率93.3%。增加行政执法辅助人员9人,补充执法人员人手不足问题。举办全市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培训班,共有40多名人员系统学习了综合法律知识和商务专业法律知识,掌握了行政程序的一般性规定、行政证据规则、执法格式文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30日期间,市本级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30卷,主要集中在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变更,行政处罚案卷0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救济途径、主要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抽查计划等,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建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标准等,以局文件形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公开等。 (五)强化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动态开展对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清单编制率达100%。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发布,抽查任务公示率10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涉及7大类监管事项,抽查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率为28.6%。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执法,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率100%,数据归集及时率100%。 (六)强化指导服务,依托互联网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编写“疫情防控期间,丽水市商务局业务办理指南”、“丽水市外贸企业看这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这么办”,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丽水发布”上公布,方便企业查询和了解抗击疫情期间事项如何办理。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实行不见面审批和预约审批,做好事项办理和通行证、复工复产等内容咨询指导。2020年,为辖区企业代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55份,涉及合同金额近1亿元,从回访情况看,九成企业办理的证明书都得到了采购商以延期交货方式的认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190件。 (七)主动接受监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件处理和建议提案答复。主动公开信息621条,主要涉及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审、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收到12345信访热线转交件123件,办结率100%,其中78件涉及疫情防控,23件涉及餐饮消费、商场超市、购车补贴等,10件为政策咨询,6件涉及加油站,6件涉及单用途预付卡。共办理了36个建议提案,其中人大建议14件(会办6件、主办8件);政协提案22件(会办6件、主办16件),已全部完成办理并进行了满意度回访。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执法职能弱化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的矛盾。商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以行业促进与服务企业为主,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执法职能处于弱化态势,因此对于如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执法监管,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提升。 (二)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和执法强度难度大的矛盾。虽然在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商务部门是单设机构,但是到了县(市、区),商务并未有单设的独立机构,全部商务工作由2-3个科室2-5个人承担,并未有独立的执法队伍,很难有效开展执法检查。 (三)存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行政执法仍未能移交的问题。根据中办发〔2018〕62号)文件精神,提出“鼓励地方将其他直接到市场、进企业,面向基层,面对群众的执法队伍,如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但是在地方实际操作中,商务执法迟迟未能划转,且只划转商务执法中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日常监管职责仍由商务等主管部门承担。但从本质上看,日常监管也是行政执法行为。 三、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定、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查、报备、归档、定期清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的审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和备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进一步深化商务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等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职能分工与衔接。 (三)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应用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原则,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进一步开展商务普法活动。围绕我市跨越式发展和商务中心工作要求,加大重点领域普法活动。突出部门特色,宣传RCEP、CPTPP等多边、双边经贸规则、《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外商投资法》等,加强涉外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