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延伸段)工程涉河涉堤事项的批复
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审批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 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涉河涉堤的请示》(丽交工〔2022〕15 号)、《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 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浙江省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 东地路南延段)工程位于丽水市水东区块,设计东地路为连接主城区与铁路丽水站的交通要道。
东地路建设道路全长约 1144m,标准路幅宽 39.5m,主干路,双向六车道。沿途跨好溪现状河道,跨越好溪河道建设水东二桥(桥梁名称暂定)桥梁一座,主桥为单跨 208m 下承式钢结构拱桥,引桥布置为 25~30 米跨度简支变连续小箱梁桥,桥梁全长 552m。水东二桥跨越好溪河道,由于桥梁建设涉及占用河道,可能造成所涉河道断面、河床发生不同程度改变,导致附近水域水文特征值、流场分布等水动力特征改变,从而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对象甚至河道护岸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2022 年 10 月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函》(丽发改投资〔2022〕419 号)文件对该工程可研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方案布置
原则同意水东二桥的布置方案。主墩布置在堤防迎水面,利用斜坡面绿化带的空间布置主墩。主桥长度布置为 214 米,主墩落于迎水面的绿化带空间内,墩身宽度约 3.5 米。主桥:主桥总长度 214m。引桥(人非桥):西侧引桥长度 195m,东侧引桥长度143m。道路路线全长 1144m,西侧引道落地点桩号 K0+230,东侧引道落地点桩号 K0+954。堤顶处桥面控制点高程以引桥小箱梁的高度(1.6m)进行计算,桥面标高为 60.95m。主桥梁底最低高程57.23m,最高点高程 60.43m,主桥坡度 2.2%。主桥下部 结构共两个桥墩,均采用实体桥墩,设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部结构 ZX07号主墩设置在右岸防洪堤(好溪西岸)迎水侧边坡底部及亲水平台上,桥墩顶高程 56.54m,梁底高程 57.23m,梁底高于亲水平台(平台高程 48.00m)顶 9.23m。
三、防洪标准
原则同意洪水评价标准采用 50 年一遇,桥梁的防洪标准为100 年一遇,满足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和规划要求。
四、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情况
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 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占用水域面积为 81.4m 2 ,占用水域容积 411.2m 3 ,所以本工程拟采用通过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县城段的建设补偿水域,可新增水域面积1.8hm 2 ,实现先补后占,因此项目能够达到补偿水域面积81.4m 2 ,达到占补平衡。
五、防治与补救措施
你公司在施工期必须认真履行《报告》中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按照现状桥梁布置型式,堤防开挖回填部分按照原堤防设计标准执行,堤内坡度与上下游端现状堤坡保持一致,上下游端分别与现状堤顶平顺衔接。桥梁建成后,桥址附近防洪堤基础冲刷深度增加,需要对桥墩附近堤防(上下游各 50m 范围内)堤脚采取增加护脚措施防止堤脚冲刷,护脚厚度 1.50m,采用抛石护脚。
六、对第三方影响
工程实施前应征得市港行管理局同意,满足通航要求。要和堤防管理单位做好对接,做好堤防防冲、稳定等加固措施,确保堤防安全稳定,同时项目建设要与南明湖岸线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内容做好对接。堤防恢复时在桥墩上、下游侧建设下河踏步,加强堤防抗冲刷能力,同时方便行人通行。 堤防修复工程完工后要经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验收通过。
七、防洪度汛
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 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需在汛期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度汛方案,报丽水市水利局批准并报丽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工程建设中必须加强同防汛、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水情、雨情,确保人身、财产和设施的安全,并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
八、施工组织
因施工需要破堤的需要编制破堤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丽水市水利局审批。临时修建施工道路、围堰、施工便桥等临时设施的,在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丽水市水利局批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遵守河道禁采相关规定,禁止河道采砂及外运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结束前建设单位应拆除河道内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状。
九、竣工验收
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公司、丽水市水利局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
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 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