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55号)文件规定,对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扶持资金予以兑现。
一、进行了初审。收到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和审计报告后,资本市场处两位干部分别进行了初审,联系市信用办对该申报公司进行信用征询,信用上没有问题。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的材料和政策奖补金额符合政策规定要求。
二、需要兑现的政策资金金额。2021年度,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完成莲都区(包括市直)和丽水开发区年末在保余额50949.66万元。2021年度扶持资金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计算共计1152.67万元,2021年11月已预拨给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57万元。经过结算,实际需要再给予市融担公司2021年度政策扶持资金共计995.67万元。
现将这一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8日到6月14日。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
丽水市财政局 赵 珊 0578-2669250
丽水市金融办 洪道兴 0578-2090820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