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6:44:26 访问次数:
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加强丽水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保卫人员10名,现将招聘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丽水市(含辖区县、市)常住户口的公民。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身高1.68(女性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含4.8)。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其它获得何种荣誉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主楼一楼0114室(花园路1号)。 3、录用办法:对报名的人员进行面试、体检、政审,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4、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按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辖区县、市职工统一提供免费食、宿)。 5、未经录用人员保留一年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2090111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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