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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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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丽水市委决定面向丽水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公开招聘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0家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计划》(附件1),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jlbwl.com);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www.lsrsks.com/)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范围为2020年选派、2022年仍在丽水服务至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五)需在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考核成绩以志愿者证上省项目办的终审意见为准。对于服务期满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在后续环节取消入围或拟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22年12月21日-12月23日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至服务期满时服务地团县(市、区)委报名(其中莲都与丽水经济开发区报考者统一到莲都团区委报名),并提交进行有效的身份证、《2022年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等材料。 报名地点如下: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可委托他人,委托报名需提供报考人签名的委托书及报考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团委会同人力社保局共同实施。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折算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团委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由招聘单位实施。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报考岗位所在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市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职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丽水市委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对报考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 0578-2091237(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2091756(共青团丽水市委) 附件1:2022年丽水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表 附件2: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 2022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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