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满足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生活的需求,充分发挥“清廉书屋”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书屋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屋内设施,保持书屋的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随意搬动桌椅。
二、书屋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阅览室。
三、书屋内实行开架式阅读,读者应爱护书籍,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阅读完毕后应放回原位并摆放整齐。
四、读者将图书、资料带出书屋的,须如实填写“图书借阅登记表”。每人每次限借2本,每本限借10天,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外借图书、资料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否则以书刊价格的2倍赔偿。
五、书屋吧台实行自助服务,咖啡机、水壶、杯具等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洗、整理,保持整洁。咖啡豆、茶叶等食品取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原位。
六、书屋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8:00。
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