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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3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时间:2022-04-14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舜泽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思路以及2022年重点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丽水接续递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的重要时期。市委号召全市上下要永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奋勇向前的新时代“挺进师”。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全面系统落实“八个必须坚持”,奋力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要求,夯实“稳”的基础、培育“进”的动能、提升“变”的能力,必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奋力交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高分报表。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定不移向着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