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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3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时间:2022-04-14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锋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坚定不移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锲而不舍推进法治丽水建设、持续不断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持之以恒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不懈提高工作质效,在推动绿色发展、加强法治建设、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全面系统落实“八个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最广泛力量,提供最坚强保障,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