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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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7-04-22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过孟超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和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化检察改革,聚焦监督主业,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