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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办法
时间:2017-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采用差额票决和无记名投票方式。本次提交大会票决的候选项目12项,由代表划选10项。票决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分代表团投票,大会秘书处统一计票。
二、候选项目必须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入选。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项目个数超过应选个数时,以得票多的入选;若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项目时,就票数相等的项目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若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项目个数不足应选个数时,是否另行投票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三、表决结果经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在全体会议上宣布,会后向社会公布。
四、票决中如发生本办法之外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本办法经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