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丽委办发〔2019〕54 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受理电话:2263608 2263610。
附件: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xlsx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