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丽水市2016~2020年党史工作规划》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丽水市2016~2020年党史工作规划
“十二五”以来,全市党史部门牢牢把握党史工作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党史编写、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红色旅游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规划目标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党史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党史工作在研究宣传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十三五”时期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有关精神,结合丽水党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突出、两跟进”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把握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这一根本任务,深化党史研究,强化党史宣传教育,统筹推进各项党史工作,不断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服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丽水的实践服务。
(二)总体目标。学习贯彻和研究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以推进新时期全市党史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研究、总结和宣传党领导丽水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历程和经验为主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资政育人根本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以地方党史二卷为主要内容的党史基本着作编撰出版工作,扫除地方党史一卷编研尾巴,启动地方党史三卷编研工作。推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资政专题研究成果。党史资料征编和党的文献编研取得突破,一批有较高层次和史料价值的口述史资料得到抢救性征集,一批革命遗址遗迹和一批党史纪念场馆得到重点保护开发。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和宣传网络,党史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政育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党史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史工作队伍。
(三)基本要求
——坚持党史姓党根本原则。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统一,正确处理政治和学术、历史和现实、研究和宣传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记载和反映党的历史,深入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牢牢把握党的历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倾向。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摆在党史工作发展的核心位置,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推动思想观念、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用全面系统的思维和科学统筹的方法,正确把握和处理党史工作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守好党史这块意识形态领域重要阵地,营造积极健康、清新明朗的党史舆论环境和社会文化生态;坚持“开门办史”,建立全方位开放的党史工作格局;加大党史研究成果转化力度,让全党全社会共享党史工作成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党史工作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探索世界政党兴衰成败规律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为深入认识改革发展前进道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历史借鉴,不断增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党史工作对理论创新的推动作用、对党委和政府决策的
资政作用 、 对坚定理想信念的育人作用 、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坚持“一突出”“两跟进”。统筹推进党史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突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历史研究,即时跟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即时跟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理论创新发展。
——坚持强化领导,凝聚力量。加强党委对党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史工作创新发展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党史部门主导、各部门支持的“大党史”工作格局。
二、持续深化党史研究和资政工作
(一)突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的历史研究。全面启动丽水党史三卷编写工作,以松阳县党史三卷编写试点工作为龙头,在今后五年内,全面收集整理丽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地方党史资料,编写出版一批党史大事记、文件选编和党史专题专着,为丽水党史三卷编写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努力“赶趟”,加快推进丽水党史二卷编写工作。市本级在2015年底完成初稿的基础上,2016年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送审工作。同时,指导青田、云和等县搞好党史二卷修改定稿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党史二卷编写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全面完成党史二卷编写
出版任务。
(三)继续抓好丽水党史一卷编写扫尾工作。市本级党史一卷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两级评审工作。督促缙云县、松阳县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党史一卷出版任务。
(四)加强党史、国史专题研究和人物研究。按照省委党史研究室的部署和市县两级部门、行业的要求,针对不同时期确定一批重要专题,开展丽水党史(国史)专题研究;加强党史人物研究工作,进一步挖掘丽水的红色党史资源。为丽水革命老区发展提供更为详实的资料,发挥好党史的独特功能。
(五)进一步强化党史资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从多方面为美丽幸福新丽水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及时记载、总结党组织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和新鲜经验,编好市委、市政府年度执政纪事,撰写高质量文章,供领导决策参考。进一步办好党史刊物资政栏目,不断提高办刊质量,扩大资政栏目影响力,使之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党史、利用党史成果的资政渠道。
三、加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一)以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为主阵地,全面提升纪念馆宣教功能。加强以地方党史展示为核心的党史资料展陈和研究基地、党的建设教育为核心的干部群众学习和交流基地、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青少年第二课堂活动和传承基地等“三大基地”
建设。继续把革命遗址保护、修复和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做到有重点地分批分期进行,继续开展市级党史教育基地推选工作,出台相关保护规定,结合红色旅游工作,充分发挥党史教育基地的独特功能。
(二)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各级党史部门编写地方党史学习教材、“党史好故事”和其他读物,通过开办党史讲座、组织座谈、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图片展览、开展宣讲活动、赠送书籍等形式,推动党史研究成果转化工作,让党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把党史(包括地方党史)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乡(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加强党史学科建设,创新党史教学形式,增强党史学习教育效果。
(三)充分利用全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史宣传活动,提升全媒体时代的宣传水平。继续办好党史刊物、简报和党史网站,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党史宣教工作,加强网上舆论的控制力。根据不同受众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挖掘党史资源,开发影视和多媒体党史产品,增强党史学习和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四)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环境下形成的革命精神和奉献精神。重点抓好2016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2017年全面抗战爆发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8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新四军建军80周年、粟裕大将诞辰110周年,201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40周年、周恩来和刘少奇诞辰120周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暨丽水解放70周年,2020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成立90周年、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等活动。
四、加强党的文献编研工作
(一)加强党史、国史资料征集工作。深入挖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地方党史资料,继续加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党史、国史资料征集工作。进一步抢救“活资料”,积极开展口述史资料征集整理工作。重点征集改革开放以来党史资料,推动县(市、区)党委文件选编等史料成果出版。
(二)加大各类史料征集力度。指导和推动市直有关单位完整记载党委(党组)工作,积极向有关单位征集大事记和有关党史专题资料。及时征集历次重大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丽水的史料,特别是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和丽水对外开放等重大活动的史料。
(三)加大对重要党史人物资料的征集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丽水视察指导工作期间相关史料的征集工作,同时,重视完善曾在丽水工作过、现任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影像、讲话、文章等资料。做好副市(地)级以上老同志、英模人物等资料收集工作,形成一批有历史价值的史料成果。
(四)加强党史资料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地方党史藏书馆和图书档案室建设,统筹建设地方党史信息服务平台和党史文献数据库,完善设施,丰富资料,提升功能,逐步形成地方党史资料共享的查阅中心。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党史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把党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党史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支持和发挥党史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史工作网络,明确党委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史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关心党史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新老结合,注重党史干部培养交流、选拔使用和挂职锻炼,使党史工作队伍充满朝气和活力。
(二)加强党史资源整合协调。各级党史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史研究、业务主管”的职能,主动加强与党校、高校以及社科界有关学术组织、团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市中共党史学会、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党史人才,重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关心和参与党史工作的积极性。
(三)全面提高党史干部素质能力。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史工作者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守纪律、讲规矩,保持和弘扬忠诚、求是、严谨、平实的优良品质,注重作风养成,提升部门形象,坚持研究立室、人才兴室,努力形成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和谐党史团队。
(四)加大对党史工作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各级地方党史工作机构,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党史工作力量。根据工作任务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专题研究、资料征编、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党史遗址保护等专项经费,以及征集抢救重要党史资料、全市性重大党史课题研究等所需资金。支持党史部门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器材,不断改善党史研究和办公条件。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