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2022年07月04日第6版刊登农工党丽水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毛伟华资政建言《“六小件”减量监管不能再“宽松软”了》一文,全文如下: 少用甚至不用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减少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是倡导市民环保绿色生活习惯的关键民生小事,也是推进“无废城市”创建的头等大事。近年来,一些省市纷纷出台规定,要求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六小件”。以浙江省为例,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但笔者调查发现,执法部门对此类违规行为的处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比如,一些宾馆酒店前台会“顺手”向旅客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甚至并未将房间内的一次性洗漱用品撤走。由于群众环保意识尚未广泛树立,多数人还是习惯在酒店使用一次性洗漱用品。以笔者所在的丽水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样本进行抽样调查后发现,在公务出差中,能主动自带洗漱用具出行的人员不到1/4。对政策比较了解的机关工作人员尚不能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另外,农家乐、民宿由农业农村部门主管,一些条例的处罚规则中,只提到宾馆(酒店),而没有提及农家乐、民宿,因此,其提供一次性用品而无人监管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对于宾馆酒店仍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的情况,笔者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违规企业处以相应罚款。完善有关条例,按照农家乐、民宿的管理权限,增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执行。 二、对宾馆酒店住宿费涵盖的服务内容进行重新调整,对不使用酒店一次性洗漱用品的客人,结合绿色宾馆创建项目给予服务优惠。对于确实没有携带洗漱用品的,可采取由住客付费采购的方式解决。 三、政府机关要带头垂范,要求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行必须自带洗漱用品,养成环保绿色的生活习惯,并向全社会发出号召,为绿色城市创建树立榜样。 (作者系丽水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农工党丽水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