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17:03:21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需求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项目类别和重点方向
(一)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需求
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海洋科技、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提出关键核心攻关技术需求。
(二)省级中央引导资金项目需求
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4个领域。
1.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支持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单位。
2.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依托单位申报。
4.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具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单位申报
(三)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需求
聚焦丽水市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时尚产业五大主导产业和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农业科技领域。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围绕对口帮扶地产业发展提出联合项目需求。
二、填报要求
1.对标“三个标准”。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各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梳理,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标“技术、产品、产业”三个标准。原则上主要技术指标应不少于5项。
2.明确量化指标。凝练的技术需求或项目建议需突出重点,对行业、产业或区域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较大的促进作用,具有产业化应用前景。攻关需求填报的预期目标应明确预期能取得的成果,具有明确量化指标。
3.填报方式。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需求,请各有关单位和科研人员通过“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在线填报提交《“尖兵”“领雁”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也可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搜索“科技创新”,点击“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入“我提需求”页面。
省中央引导资金项目、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需求,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和科研院所汇总后书面报送。
4.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盖章扫描)报送我局农村社发与合作处(规划处)。
三、工作要求
1.做好需求调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调研,摸清产业发展和科技重大突破亟需,充分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必要时可组织产业行业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技术专家、投资机构等对需求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迫切性等进行论证,凝练推荐一批重大技术攻关需求。
2.精心梳理凝练。以突出产业需求、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为导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凝练。市级重点研发项目要以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成果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为依托,医疗卫生系统单位需以列入重点学科为依托提出需求。无平台、载体和重点学科依托的申报需求不予以受理。
3.做好审核推荐。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各县(市、区)科技局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关,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推荐需求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内容重复。项目需求经市科技局受理后,将作为市级或省级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合作(规划)处 李上春 0578-2051840
附件:
1.省中央引导资金项目需求申报表
2.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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