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有关规定,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录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
5.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室软件。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
丽水教育网;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扫二维码进行报名(附件2:二维码),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18:00止。
2.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电子标准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上传到报名系统(附件2:二维码)。
3.资格审查: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
(三)考试
2021年9月13日到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考试形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试。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形式,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0578-8062108
附件:
2.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报名二维码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