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二〇一三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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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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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力争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丽水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教育发展政策,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
二、工作重点
2013
年,确立为“教育质量管理提升年”。按照“教育资源优质、教育体系完善、教育特色明显、教育质量满意”的基础教育发展目标,牢固树立“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狠抓教育内涵发展、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教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根本,提高教师执教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以改善学校内部管理为抓手,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为重点,改革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落实教育发展规划主线,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三、发展目标
2013
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4.5%,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保持在99.9%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4%以上。少数民族学生的初升高比例达到95%以上,全市初升高比例达95.5%以上,高中段招生普职比总体保持在1:1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以上。
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其中65%以上的职业教育技能课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幼儿园教师质证上岗率达到55%以上。组织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10000人。
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55个,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13亿元,等级幼儿园入园儿童复盖率达到75%,创建学前教育达标和示范乡镇10个。基本实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
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建教育现代化达标学校和示范学校8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所、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1所、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2所。加强农村教育,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小班化教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力争九县(市、区)全部通过省教育均衡县验收。
加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统筹建设特色专业5个。全市职业教育年巩固率达到88%,毕业生一次性推荐就业率力争达到96%以上,技能等级考证应考毕业生初级证通过率达到100%,中级证通过率达到78%以上,完成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3000人,预备劳动力培训实现应培尽培。
四、主要措施
(一)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教育督导,有效推进教育优先发展
“十二五”是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为了实现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必须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抓手,着力强化政府的教育发展责任,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提升县域教育发展水平。一是强化教育督导的督政力度。认真落实新颁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完善督导队伍建设机制。继续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实施教育督导年度公报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制订和落实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分工、跟踪评估及监督检查机制。2013年,要重点抓好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力争顺利通过省教育均衡县(市、区)的评估验收。二是落实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继续开展县级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工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方式,强化过程监控与指导,不断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落实,总结经验、查找差距、破解难题。三是深化学校发展水平评估。深入开展新一轮的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提升学校的发展水平。继续推进市级教育现代化学校、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省等级职业高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管理创新,推动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区域教育的优质发展。四是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机制和策略研究,实行责任区督学挂牌监督制度,强化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力度。加强兼职督学队伍建设,提升兼职督学素质。创新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方式,提高科学评价水平,推动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围绕打造名师队伍,狠抓队伍建设,深化绿谷名师培养工程
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制约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教师队伍素质更是区域教育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按照建设一支“敬业爱岗、适应发展、务实创新、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目标,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 发展特长”,扎实推进“师德师风”教育,深入实施“绿谷名师培养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职业精神,开展以“爱生、敬业、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的查处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并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落实校长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制度。二是大力推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依托“教师发展管理创新实验区”规划项目,积极为教师成长创设多元化平台,全面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和骨干教师评先工作。加快完善骨干教师评审制度与评后的培养、培训与管理制度。三是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研究完善校长队伍的选拔使用、专业发展、成长激励等政策。探索校长职级考核办法并逐步纳入高层次人才管理体系。强化校长队伍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专家型的校长队伍。四是强化教研员队伍能力建设。完善教育科研人员管理机制,畅通教研员流动渠道。全面推进“教研员工作室”建设,加强教研员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教研员教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解决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方面的作用。五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与专业培训制度。健全市直班主任工作室制度。加强班主任管理,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班主任倾斜,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一线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六是大力关注青年教师发展。全面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指导青年教师制订职业规划,建立以教育新理念、教学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展示、交流平台,开展青年教师“两年过一关”、“五年露一手”大比武活动,加速青年教师成长。七是深化校本培训管理与考核。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拓宽培训渠道,继续推进“借智”发展的校本培训模式,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员培训的成效。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国际化水平。八是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通过编制调控、新教师招录、区域师资流动、发展教师特长,优化教师的知识、年龄、学科等结构,均衡配备师资力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九是完善教师激励制度。深化教师职务评审办法的改革与创新,着力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开展“丽水市人民教师奖”、“丽水市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鼓励教师终身扎根丽水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
(三)围绕教育质量提升,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教育管理是制约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加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以行政管理“科学、规范、高效”、学校管理“人文、民主、精细”为目标,以实施“教育管理创新工程”为抓手,全面激发教育发展活力。一是进一步创新市区教育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市、区学校发展联动机制建设、幼儿教育集团管理机制建设、大中学校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完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机制,着力推动与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市区教育发展。二是进一步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机制。研究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加快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总结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经验,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机制,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加快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整体实力。三是进一步创新全市高中学校管理机制。加强市一级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建设,统筹全市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发展水平评估、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指导的有效性,加快提升全市高中教育整体水平。四是进一步创新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的管理举措。科学制定并落实“异地高考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中考与高中招生制度。创新学校“减负”督查等方面的管理机制,促进学校的优质发展。深化对教师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创新,着力激发教师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五是进一步创新学校内部管理举措。着力优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与岗位设置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作用。创新学校后勤管理机制,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制度,着力体现学校育人为本的办学要求。创新课程改革工作的推进机制,运用政策与制度激发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围绕提升保教质量,强化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
学前教育是我市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短板”,提升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发展原则,以“丽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一是加强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督查。继续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实施项目推进“季度督查”机制,力争到2013年底,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所有规划任务都能完成。二是深入实施师资培训培养工程。实行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机制,着力破解幼儿教师招聘难的瓶颈。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招生政策,保障招生质量。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全面完成园长和农村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完善管理机制,加快提高幼儿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持证率。三是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深入研究学前教育教学规范制度建设。加大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督查力度。加大无证幼儿园整治、取缔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等级幼儿园的比例。四是积极探索民办幼儿园优质发展的办学机制。开展民办园发展现状调查,学习各地成功经验,研究发展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五是推进学前教育“幼教集团”建设。发挥优质公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农村幼儿园管理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城乡联动、公民办互动的良好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大力推进丽水市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组建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度和惠及面。
(五)围绕促进教育均衡,强化农村教育,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农村教育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增长点。我们始终要把发展农村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围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目标,以深化“义务教育五大举措”为抓手,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一是抓好一支队伍,即义务教育校长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创新研究班工作,实行连续、滚动式的高级培训,扩大校长培训的覆盖面,突出主题式培训。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二是强化一套制度,即质量表彰、经验交流、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全市初中、小学年度教学管理工作交流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督查制度、学校管理效益表彰制度等,着力推动全体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三是完善一大体系,即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加快完善学科质量抽样检测、学生学能抽样检测、学生体质与艺术素质监测、后进生转化工作评价机制,全面把握质量状况,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四是办好一大赛事,即“绿谷之春”、“绿谷之秋”品牌赛事。不断完善学校教育成果展示平台的内容与方式,加大学校社团建设成果展示力度,着力扩大学生的参与面,着力关注学校的参与率,让更多的学生得到充分发展,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五是落实一大工程,即《农村学校八项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学校八项提升工程》的实施,重点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小班化教育实践、学校校本课程(社团建设)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着力推进城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六)围绕提高高考竞争力,深化借力发展,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普通高中是一个区域基础教育的窗口,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区域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在扩大开放中求合作、在充分合作中求共赢”的发展理念,围绕创建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目标,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五项行动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共同发展、特色发展、借智发展、和谐发展、优质发展”。一是大力推进 “借力发展”的工作机制。深化普通高中“校际合作制”、“首席学科导师制”、“客座教授制”等借力发展制度,实现全方位合作,加快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二是扎实推进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组织普通高中开展新一轮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继续开展发展性水平督导评估。强化“普通高中校长论坛”职能。深化教师专业发展举措研究与实施。加大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指导力度,引导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发展。三是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将教育质量监控作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实施教育质量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强化高中会考制度改革、高考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不断提高会考合格率和高考竞争力。四是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快选修课程开发,建立校本课程开发体系与工作激励机制,提高教师课程开发的兴趣、能力和水平。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是加强普通高中发展政策研究。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课程改革支持政策、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高中绩效工资政策、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机制、学科教学领军人物的培养等政策研究,
不断浓厚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氛围,加快学校品牌化建设的进程。
(七)围绕打造职教品牌,优化专业结构,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水平
职业教育是我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技术人才保障的重要基础。职业教育要以“科学规划全市职教专业设置、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做强做特丽水品牌专业、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为要求,围绕创建国家级改革示范校、省等级职业高中的目标,深入实施丽水市“职业教育五项提升工程”,加快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一是深化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制定并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与制度,建立良性互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促进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之间有机结合。制定“丽水技工”人才标准,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快培养高技能实用人才。二是大力推进特色品牌专业建设。继续优化全市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加强专业论证和专业评估,集中力量建设18个主体专业、5个特色专业、12个品牌专业、25个改造提升专业,着力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专业课教师技能大比武,以赛促训,促进专业课教师水平的提高。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骨干教师定期培训制度的落实力度。深化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编内自聘、财政定补”制度,健全和完善学校自聘人员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下的职业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四是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推行学校7S管理,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素质。完善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职业学校发展水平评估。继续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建设。做好以丽水职技院为龙头的职教集团工作,发挥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的示范、辐射功能,增强全市的职教资源使用效益。五是大力加强城乡成人教育。总结推广成人教育管理经验,加快形成成人教育工作规范与督导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政策,着力推动职业学校积极主动开展社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
(八)围绕市区教育品牌,加强改革创新,加快提升市直教育水平
市直学校的教育是展示全市教育水平的重要窗口,必须走在全市教育发展的前列,
充当好全市教育的排头兵。要始终按照
“树品牌创特色、打造优质教育”的目标,深入实施“ 学校管理团队建设、学校发展水平评估”的改革,提高市直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市直教育快速发展。一是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队伍的选拔、任用、激励以及约束机制。积极实施学校管理干部外出“挂职锻炼”制度。继续组建“后备人才”培训班,加大干部校际交流使用力度。不断改善校长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是加强优质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市直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覆盖面与培训质量。大力推进“借智发展”机制,努力提高校本培训质量。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全面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全面开展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高端培训与国际化培训工作。探索市直学校教师流动制度。三是加强管理创新研究与实践。继续深化在推动开放办学、借智发展,创先争优、全面发展,规范办学、科学发展,人事改革、高效发展,健康生活、和谐发展等方面的管理政策研究和制度创新,着力推动学校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着力激发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与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强化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对市直学校的随机督导机制,加强督导情况的反馈与矫正。强化对市直学校的新一轮发展规划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与绩效工资水平相挂钩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高中学校特色示范创建、等级评估的指导。五是着力扩充市区优质教育资源。改造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实施教育技术的现代化。完成市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推进丽水五中新建、丽水二中扩建、市实验学校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对民办教育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指导,加快建设步伐。
(九)围绕优化教育资源,推进基础建设,改善学校教育教学条件
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是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科学的教育发展规划来引领,以足够的教育投入作保证。根据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还很重。要按照“
优化教育布局规划,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创造条件;努力增加投资计划,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改革建设管理机制,实施学校建设‘交钥匙’工程;立足服务学生,加快改革学校后勤服务方式”的思路,
大力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管理改革。一是认真抓好“教育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按照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完成对丽水市中心城市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积极探索教育基础建设推进机制,切实加快城区教育资源的扩展,缓解就学压力。二是努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依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创建标准化学校20所。三是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举办优质教育。创设良好的教育融资环境,加强引进外地优质教育资源的力度,让更多社会资源进入我市基础教育。四是继续深化学校后勤服务改革。积极推进城区学校“午间服务”制度,打造“用心工作,爱心育人,真心服务”的后勤精细化管理品牌,提高师生幸福度。五是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丽水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年规划》,完善“校校通工程”,加强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数字校园建设,着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六是大力加强教育现代化装备。加强学校实验室、体育运动设施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教学设备设施
,进一步深化“农远工程”、信息化工程、书香校园工程,提升教学装备水平。完成与各县市区、高校、市直学校和单位的教育计算机网的千兆互连互通,完善“校校通工程”。积极开展“丽水教育云”的探索工作。
(十)围绕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制约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因素日渐突出,研究推进素质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素质教育要按照“强化学习培训,转变校长管理理念;出台操作规范,加强专项督导评估;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学校教学行为;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学校管理创新;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思路,全面推进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一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行全员德育导师制,深化家庭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反邪教教育、禁毒教育,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预警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堂教学研究,认真总结“轻负高质”的成功经验,营造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推进体育、艺术教育。继续深化“绿谷之春”“绿谷之秋”活动和“三球”联赛制度,推动学校体、卫、艺工作开展。四是加强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建设。加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校园安全预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完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整治及督查考核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快市本级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的建设。六加强推进素质教育的制度建设。研究中考制度和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使考试导向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开展“素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监督机制和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十一)围绕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依法治教,
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坚持依法治教,塑造优良的丽水教育文化,是实现全市基础教育共同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要按照“依法治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从严治教,弘扬优良师德师风”的要求,化大力气整顿教育秩序。一是继续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继续推进“阳光招生”,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遏制无序招生。加强学籍管理,控制学生辍学和无序流动。二是加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坚决制止私自办学、违规办班现象的发生。三是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高中“三限”政策,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四是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民族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关注弱势儿童,积极做好学生爱心营养餐、扶困助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五是健全教育内部轮审制度。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拓宽审计范围,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促进教育系统经费收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党的领导,树立执政为民服务意识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是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思想保障。要按照“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深入调研,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宣传,改善教育氛围;优化管理,端正工作作风”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加强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不断完善党员和教育行政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加强中心组学习,强化党务工作考核。二是深化调查研究和“三贴近”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和机关干部“走进学校、亲近课堂”调研活动,提高教育发展的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教育工作宣传。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廉洁政治建设。着重抓好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党风廉政责任制督查机制建设,全力打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浓厚氛围。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中小学党组织全覆盖。五是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厉行节约方面的制度落实检查工作,提高服务效能。六是切实加强“推普”工作。积极推广普通话,深入开展“推普示范校”创建工作。认真做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确保遂昌、松阳和青田通过评估验收。七是加强协调增强合力。大力支持工会、关工委、离退休干部和妇女工作,共同创新活动载体,关注教师闲暇生活,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提高教师幸福指数。八是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对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
2013
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