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呈现多点多源、散发频发的态势。莲都“4·9”疫情、云和“4·26”疫情先后发生,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迅速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疫情处置工作。近期,我市对交通卡口疫情防控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严不实,一些关键环节防控不牢不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推动问题整改,丽水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交通卡口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01
丽水北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4月22日,市督查监督组第31期《督查通报》指出,丽水北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医废区和脱衣区混用,存在交叉感染风险。4月26日,市督查监督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问题未整改。莲都区委政法委作为该服务点牵头责任单位,未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未对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跟进监督,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受到批评教育;该服务点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即上报已完成整改,相关工作人员受到批评教育。
02
青田县船寮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4月18日,市督查监督组第29期《督查通报》指出,青田县船寮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生活区和消杀区共用,存在交叉感染风险。4月30日,青田县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服务点仍存在医废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医废垃圾未装入医废垃圾转运箱、医废桶盖未关闭等问题。该服务点当班负责人叶阳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被约谈提醒。
03
庆元县黄坛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4月22日,市督查监督组第31期《督查通报》指出,庆元县黄坛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医废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存在交叉感染风险。4月29日,庆元县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服务点仍存在医废处置不规范问题。庆元县公安局作为该服务点牵头责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受到批评教育;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交办督查通报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04
缙云县新碧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4月4日,市督查监督组第19期《督查通报》指出,缙云县新碧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信息登记处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帽、防护面屏,存在感染风险。4月27日,市督查监督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问题未整改。该服务点信息登记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防疫工作要求,以鸭舌帽代替防护面屏,以防尘口罩代替医用外科口罩,受到批评教育;当班负责人陈超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被约谈提醒。
05
遂昌县北界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4月8日,市督查监督组第21期《督查通报》指出,遂昌县北界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未查验汽车后排乘坐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存在疫情输入风险。4月14日,遂昌县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服务点仍存在未查验所有乘坐人员健康码、行程卡问题。该服务点当班负责人李菁菁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被约谈提醒。
06
景宁县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疫情防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4月4日,市督查监督组第19期《督查通报》指出,景宁县高速出口防疫服务点将生活物品摆放在核酸采样登记区、医废间等区域,存在交叉感染风险。4月27日,市督查监督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服务点仍存在将食品带入核酸采样登记区的情况。该服务点当班负责人徐加昌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被约谈提醒。
交通卡口作为“外防输入”第一道关口,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上述案例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落实整改不坚决不彻底,既有交办不及时的,也有反馈不真实的;既有个人防护不到位的,也有单位管理不严格的;既有人员查验不全面存在输入风险的,也有医废处置不规范存在感染风险的。各交通卡口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全方位、无死角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当好疫情防控“守门员”。 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马虎和丝毫闪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疫情防控中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丝毫不放松,以扎实防控的“确定性”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的“不确定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交办直达、整改反馈、回头复查”闭环监督机制,对交办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对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零容忍”,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