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泉市纪委市监委对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小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程小和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工作纪律,在工程项目监管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程小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小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龙泉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程小和简历: 程小和,男,汉族,1957年1月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刑二科副科长、科长,龙泉市监察局党组成员、监察科科长,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主任,屏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龙泉市发展计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7年2月退休。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