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内外,群山相拥;诸水相连,山拱水环;拜水瓯江畔,一幅丽水山居图。”秀山丽水的景象,主要得益于近年我市推动实施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将水质保护成效由“无形资产”转为“有价资源 ”,实现保护生态者得利,环保受益者付费。
自2018年第一轮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开展以来,各地围绕水质保护目标,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水生态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治水成绩单。
2022年1-12月,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十,全省第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来看,丽水在全国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中位列第10。
2022年1-12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个100%
2022年,我市市控及以上I-III类水比例、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类水占比达24.2%,较2017年提升了8.6%。
为进一步深化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我市优化调整开展了第二轮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并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
评估指标更科学
将水质、水量水效同步纳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并作出科学调整,在原有三项指标的基础上,将总氮纳入其中,并针对我市交接断面水质高度改善提升的实际,相应明确各指标的权重。
测算方式更灵活
添加协议特别约定,当水质较上年提升一个类别,且达到或超过考核目标要求,则下游拨付给上游1000万元;当水质较上年下降一个类别,且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则上游拨付给下游1000万元;当年水质保持稳定为Ⅰ类的,直接由下游拨付给上游500万元。在原有基础上更好激励与约束,以补促治。
目前,第二轮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均已完成签订。下步,在市域内,市生态环境、财政、发改、水利等部门将加强横向联系,加强对涉水污染防治部门和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提升机制实施综合绩效;在市际间,积极推动瓯江、钱塘江、飞云江等流域水系跨市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实施。切实推动形成上下游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携手护水,水岸同治,共同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