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单号为331101221212806786148的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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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1101221212806786148的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2年12月13日经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K2186]。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重河村。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辐证[000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坊。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1枚Cs-137放射源(活度为1.85E+8Bq)
(四)许可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