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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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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择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竞价公告
        来源:市数发公司    发布时间:2023-02-09 14:54    访问次数:

        浙江丽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境内A股某上市公司控制权,需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拟收购境内A股某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

        (二)项目地点:丽水市莲都区

        (三)详细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3楼

        二、 服务要求

        (一)完成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二)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为本次收购项目总牵头顾问,统筹把握项目重要时间节点及推进节奏,牵头各中介机构共同讨论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不时修订;

        2.对收购标的和交易对手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尽调,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收购建议;

        3.应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收购涉及的收购方权益变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如需),负责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法律文书;

        4.起草、修订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合同、备忘录、承诺函等全部法律文件;

        5.全程参与谈判,并牵头设计整体收购方案,对本次收购过程所涉协议、公告、章程等内容进行审查;

        6.参与收购方组织的相关会议,提出专业建议;

        7.协助收购方向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交易所等机构进行沟通、解释、汇报、审批等事项,协助撰写申报等相关材料;

        8.其他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直至完成收购全流程的中介服务。

        三、 竞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金额

        (二)报价说明:

        1.本次服务费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含专项服务费、税费、差旅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

        2.服务费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分阶段支付,签署协议支付30%、出具正式尽调报告支付20%、完成交易所及国资监管等部门审批支付20%、完成收购支付30%。完成尽调后,若因各种因素导致项目未完成交易所及国资监管等部门审批或未最终完成收购的,则该阶段对应费用减半支付。

        (三)竞价方式:暗标

        (四)竞价控制价格:最低限价8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

        (五)选取规则:同等最低价综合选取

        (六)选取规则说明: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如有多家单位最低价相同,由业主单位综合择优选取。

        四、 竞价时间

        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北京时间2023年2月17日15时止

        五、 竞价人条件

        (一)竞价人必须具备执业许可证且应在证监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备案名单内;

        (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七、 提交方式

        (一)报价单:经盖章签字确认后单独密封包装,一式壹份;

        (二)服务方案:参与竞价的机构需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律所概况、资质、业绩、荣誉、行业排名、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团队负责人情况、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团队人员类似项目业绩、沟通响应承诺和保障措施等)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经盖章签字确认后单独密封包装,一式五份。

        上述报价单、服务方案材料以邮递等方式送达至指定邮寄地址,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2月17日15时,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联系人:史艺

        电话:13454370353

        电子邮箱:176012059@qq.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三楼

        八、 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预计2023年2月下旬开始进场工作,具体以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二)参与竞价的中介机构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公告内容及要求,并完全接受竞价公告规定的条件要求,没有任何异议。

        附件:报价单.docx

        浙江丽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