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等9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88批次、不合格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云和县树儿干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花菜干,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青田县中心菜市场潘秀梅酱菜经营部销售的榨菜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