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酒类等26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249批次、不合格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的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和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缙云县壶镇镇华姐水产品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丽水市莲都区粤客隆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丽水市易捷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丽水市莲都区粤客隆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丽水市开发区张村菜场熊启进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镉和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丽水市伟林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青田县洪五英干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丽水市莲都区尚购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丽水市合家欢蔬果店销售的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丽水市莲都区尚虹超市销售的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丽水市莲都区优尚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丽水市莲都区尚购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丽水市莲都区博立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4.龙泉市嘉佳便利店销售的榨菜,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15.龙泉市城东农贸批发市场方振伟销售的腌榨菜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