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区污泥处置服务收费专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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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30 11:20:33
2022年7月22日下午,市发改委在丽水海关副楼二楼211会议室召开了丽水市区污泥处置服务收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市区污泥处置服务收费相关事宜。会议听取了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污泥处置中心BOT项目污泥处置费标准调整及相关情况的汇报,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经委党组同意。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根据《丽水市区污泥处置中心BOT招商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规定,污泥处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污泥处置单位依据污泥处置成本变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与污泥产生单位协商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二、腊口污水处理厂设计产生污泥含水率为60%,其污泥处置收费标准建议按照含水率60%污泥计算。即市区污泥处置收费标准建议:含水率60%污泥暂按380元/吨(与开发区相关企业的含水率60%污泥收费标准一致,并自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水率60%污泥生产线投产之日〔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含水率80%污泥仍按300元/吨,污泥处置收费标准要保持相对平稳。并由污泥处置服务双方协商约定,重新签订《污泥委托处置合同》。
三、本纪要经商市财政、建设等部门,并依照市政府分管秘书长要求,规范程序,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决策程序、定价依据等方面的审议,同意发出纪要。
出席:市发改委徐品福、林 敏,市建设局潜程炮,市财政局丁 勇,市生态环境局楼激杨,莲都区发改局练吉禾,开发区发改局翁晓懿;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孙土付、王君彪、谢继成,浙江三联环保有限公司李益林;市供排水公司骆江平、邵筠凌、徐培松,丽水富兴康布业公司姜剑忠,丽水富泰革基布公司褚春秋,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叶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