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示
>
履约评价
>
代理记分
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信息时间:2023-02-09
阅读次数:
分享:
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序号
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
记分分值
被记分行为
公示期
1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遂昌县公共安全保障服务中心二期项目
1
1.因代理机构自身原因造成招标、预中标、中标公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情况需要澄清更正的,同一项目首次更正扣1分,多次更正每次(除首次)扣3分。
2023.02.09~2023.02.12
代理机构对本机构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交易中心提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