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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信息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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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序号
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
记分分值
被记分行为
公示期
1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遂昌县东城新区分布式能源光伏项目二期I标段
3
1.未告知或提醒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符合性审查或资格审查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等导致评标差错的。
2.因代理机构自身原因造成招标、预中标、中标公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情况需要澄清更正的,同一项目首次更正扣1分,多次更正每次(除首次)扣3分。
2022.11.03~2022.11.06
代理机构对本机构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交易中心提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