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62号)精神,在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的基础上,我局拟定《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现将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4日。
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丽水市财政局。联系人:石少华,电话:0578-2669315,电子邮箱:625525832@qq.com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邮编:323000。
附件:1.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丽水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xlsx
关于《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