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和《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做好疫情期间市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丽财资产〔2022〕69号)要求,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拟对2022年承租校园内1号学员楼一楼1间47平米房间的丽水市陈生食品有限公司(合同期:2022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减免租金1个月,现将情况公示如下: